本标准规定了荒漠生态系统的监测指标体系、技术方法及实施要求,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荒漠生态系统的系统性监测,涵盖生物学、土壤、气象水文、环境及灾害等多维度指标。
总结:本标准系统构建了荒漠生态系统的多维度监测框架,结合实地操作与实验室分析,强调数据的规范记录与长期存档,为内蒙古荒漠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