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唐山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地块调查、布点、测绘、钻探、取样、样品的运输及保存、实验室分析测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调查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唐山市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地块的地块调查和沉积物污染调查。 上一篇: DB1302/T 568-2023 康养机构养老托管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1302/T 570-2023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建设与服务指南